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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大哥大因合併台灣之星「台台併」占用超額頻譜未還,NCC昨天以台灣大哥大「不符網路設置計畫」,第三度裁罰新台幣300萬元。對此,台灣大今(15)日表示無奈,強調12日已依調解庭要求,提出4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調解選項,盼NCC盡速擇一,共同保護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的最大權益。
NCC指出,台灣大哥大未履行2023年初「台台併」的附款,以自主繳回、轉讓、交換等方式,修正1GHz以下頻段超標10MHz頻譜的問題,因此依法在7月22日、8月2日、8月14日三次對台灣大哥大裁定300萬元罰款,目前罰金累計900萬元,並限期自第三次裁處書送達之次日起3日內完成改正。
台灣大哥大回應,自2023年3月17日起,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請求撤銷NCC的違法附款,目前已進入司法調解程序,並於8月6日進行第一次調解庭;調解庭上,NCC要求台灣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和消費者權益的回饋方案,以換取延後繳回頻譜期限至9月底,讓台灣大有足夠時間完成基地台的整併,並確保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的上網權益。
台灣大哥大說,已提出4種回饋方案作為調解選項,期待NCC能夠從這4個方案中選擇一個,盡速達成調解協議。
本文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ncc%E9%96%8B%E9%8D%98%E5%8F%88%E7%BD%B0300%E8%90%AC-%E5%8F%B0%E7%81%A3%E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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